“天价工资案”必须回答三个问题
盛大林
2010年,有网帖曝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人均年薪30万元。近日,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,“天价工资”数额属实。被曝光后,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方网站至今无法打开,该中心负责人也未作任何解释和回应。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,其财政纳入深圳市财政统一预算,工资数额进行下调,具体不明。未出现人事变动,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,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。(据1月11日《京华时报》)
人均年薪30万元是什么概念?资料显示,2009年深圳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.9万元.也就是说,深圳市住服中心的人均年薪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0倍!由于深圳是全国人均收入最高的城市,所以要是放在全国范围进行比较,人均年薪30万就更是“天价”了。
如果是私营的企业或单位,即使年薪300万、3000万甚至3个亿,咱老百姓也管不着。但作为一家事业单位,深圳市住服中心的工资竟然“天价”,这不能不让人吃惊和愤怒。更令人费解的是,“天价工资”被曝光已经1年多,国家审计署也已权威证实,竟然至今也没有任何说法,难道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吗?
笔者认为,“天价工资案”至少有三个问题必须回答——
一,此事是如何查处的?深圳住服中心发工资的资金是国有资产及其收益,虽然该单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,但支出也不能随心所欲。即使是国有企业,薪酬也是受约束的。像深圳住服中心这样滥发工资,即使不算瓜分国有资产,其违规性也应该是没有疑问的。如果违反了财纪纪律或相关规定,那就应该依规依纪处理。比如,该单位领导是不是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?滥发的“天价工资”该不该收回一部分?很显然,仅仅收回中心主任的2万元是说不过去的。
二,工资下调到了多少?既然“天价工资”不合理,那就应该降下来。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,深圳住服中心的工资有了下降,但下调多少却“具体不明”。如果只是从人均年薪30万元下降到了20万元,不是依然“天价”吗?住服中心也是政府下属的单位,其工资信息也应在公开的范围,尤其是在“天价工资”被曝光后,更需要“阳光”来打消公众的疑虑。
三,如何堵住这个漏洞?“亡羊补牢,犹未为晚。”发生这样的骇人事件,说明监管是有问题的。那么,“漏洞”在哪里?分析认为,“天价工资”与主管部门未对“自有物业”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有关,果如此,那就应该研究对策。另外,“天价工资”的产生恐怕也与信息不透明有一定的关系,那么,是否也应该进一步明确这方面的规定?如果还这样不明不白下去,类似的事故势必还要发生。
问题既然发生,回避不是办法。在关系国家财产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上,政府没有沉默的权利。当然,回答上述三个问题并不只是深圳住服中心的事儿,甚至主要不是当事单位的事儿。比如查处的结果、如何堵漏洞都应该由上级主管部门来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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