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禁止公款消费茅台”纯属头痛医头
盛大林
“三公消费”话题再次于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升温。3月4日,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提交了《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》,提出了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的4点建议。(据3月6日《每日经济新闻》)
一甁茅台酒2000元左右,一餐喝两甁就是4000元,茅台要是出现在公款吃喝的宴席上,消费能少得了吗?据估算,全国每年公款吃喝上的花费高达3000亿元。如果茅台继续涨价、加上公款买茅台数量的增加,这个数字肯定还要攀升。如此下去,怎么得了?因此,整治公款吃喝等公务消费势在必行。林委员建议“禁止公款消费茅台”的初衷显然就是为了遏制公款吃喝。不过,他的这个建议并不高明,甚至可以说相当愚蠢。
看到林委员的这个建议,笔者首先想到的问题是:公款喝茅台不行,喝五粮液就可以吗?五粮液虽然比茅台便宜一点儿,价格也是很高的。在前不久发布的“2012胡润全球十大奢侈品牌”上,五粮液与茅台同时跻身其中。也就是说,无论喝茅台,还是喝五粮液,都是非常奢侈的。如果公款吃喝都把茅台换成五粮液,也省不了几个钱。而且,一旦明确禁止公款喝茅台,就等于说喝五粮液是允许的,这相当于鼓励公款消费五粮液,公款吃喝费用不一定能降下来,甚至反而会增加。
或许有人要说:那好吧,干脆连五粮液也一并禁了!如果真的这样,相信茅台和五粮液酒厂很快就会推出诸如“茅池”、“五谷液”等新牌的高档白酒——酒还是那个酒,价还是那个价,只是换个酒瓶和商标而已——难道还要下文禁止公款消费“茅池”和“五谷液”吗?“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”这方面的游戏,国人都很熟悉。
不难看出,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只是“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”,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。
那么,应该怎么办呢?当然是“斩草除根”,即全面禁止公款吃喝。其实,喝茅台只是公款吃喝以及“三公”消费中的一种表现形式,其根源还在于公款吃喝本身。换句话说,不只是公款消费茅台应该禁止,而是整个公款吃喝都应该禁止。视察考察也好,参观交流也罢,只好是公务性质的活动,吃住都不应该让别人埋单。因公出差的人都是报销旅差费的,这方面国家也都有具体的规定——国家报销旅差费用,就是为了解决因公出差者的吃住问题。一边儿领着出差补贴,一边儿接受公款招待,这种“两头拿”本身就是一种腐败!
实际上,公款吃喝是很具“中国特色”的,因为在国外很少存在这种消费。在欧美的民主法治国家,只有接受外宾等特殊情况下才会安排公款吃喝,而且是要事先列入预算并经议会批准的。如果没有列入预算,即使来了外宾,也不能公款招待——几年前,因为预算中没有安排,德国柏林市长自己掏钱请来访的中国市长吃饭,就让中国的市长及国内的媒体惊呼不已。
因此,遏制公款消费,必须“釜底抽薪”。公款吃喝也好,公车消费也罢,都应该以“全面取消”为原则,以“特事特办”为例外——确需公款招待的,必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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